法律顾问

zhangjunming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热案点评 > 正文

人工授精婚生子 小孩抚养权起纷争

2009-03-30 12:48:52 来源:


人工授精婚生子 小孩抚养权起纷争

  王谦与刘香夫妇通过人工授精方式生育女儿王兰,现在夫妻俩离婚,孩子的抚养又成为夫妻争执的焦点。3月27日,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。
    2000年,原告刘香经与被告王谦(化名)结婚,2002年5月,被告经诊断患有无精症,2003年人工授精生育女儿王兰(化名),小孩出生后随原、被告及祖父母生活。原告认为被告婚前隐瞒病情,诉至法院要求离婚,小孩由自己抚养。被告认为,小孩左腿先天性离位,被告父母两次带小孩上北京治疗,人工授精及小孩手术被告父母花费重金,为小孩成长费尽心血,不同意离婚。

    一审法院审理认为,原、被告夫妻感情破裂,经调解无效,准许离婚。婚生女儿现在原告处生活,从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考虑,由原告抚养较妥。判令小孩归原告刘香抚养,被告每月负担小孩抚养费200元至小孩成年止。

    被告王谦不服,提出上诉,在法律上其系孩子父亲,女儿与双方无亲疏之分,小孩应归自己抚养。而刘香认为,王谦与小孩无血缘关系,王谦寄居父母,无固定住所及工作,曾因交通事故受过重伤,对其生理心理有影响,王谦母亲患糖尿病,身体差,无能力扶养小孩。自己娘家虽在农村,但经济尚宽裕,故小孩应由其抚养。

    二审法院认为,小孩与王谦虽无血缘关系,但婚生小孩其父母子女关系适用《婚姻法》的有关规定,然从小孩健康成长考虑,故由母亲刘香扶养较妥,故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。 

大家都在看

选举法修改决定

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